【《日本花瓶》第四~六节】

  作者:桃次郎

  第四节

  胡乱买了张火车票,我匆匆跳上车,在这人来人往的所在,哪里有我的天堂?

  汽笛响了,火车缓缓驶动。我望着窗外送行的男男女女,心中无限凄凉。当初来上学时,老爸老妈就是那样久久的站立在月台,用一种近乎悲壮的眼神注视我从他们视线内缓缓离去。

  那是个炎热的夏天,妈妈穿着蓝底白花的旧裙子,爸爸穿着工作服,上衣口袋里还插着只自动铅笔,离别的那一幕竟如此深邃的铭刻在我记忆之中,尽管当时春风得意的我并不在意。父母对我所寄寓的期望与关爱,一直以来都被我当作累赘,此时此刻,我终于为此由衷忏悔。

  我在学校挥霍无度,一顿酒就抵得上妈妈给你当保姆辛苦一个星期的收入。衣服、手机、电脑,只要我提出要求,爸爸从来没皱过眉头。他或许看不起我,可他无庸质疑的深爱着我。当过惯了花天酒地生活的我,放假回家时,妈妈还一个劲儿的说我瘦了。问我训练是不是很辛苦,在学校能不能吃到鸡蛋。我小时侯很喜欢吃鸡蛋,她一直记着呢。

  所谓的成长,是否一定要在置身于困境才能萌生?我无从得知。我所能做的,只是把脸颊贴在冰凉的车窗上,像个孩子似的哭了。我决定去东北。

  我知道很多犯了事儿的人,都是去东北避风头。而且,我的老家就在东北。那软绵绵的雪地,屋檐下又长又尖的冰溜子,一直保存在儿时的回忆里。我不敢去找亲戚,决定一个人自谋生路。我的信用卡里还有不到一千块钱,在一文不名之前,我得找一份象样的工作。

  ※       ※       ※

  我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下车,一头扎进熙熙攘攘的人群,茫然失措的走了半个小时,大脑才恢复工作。我一路打听着找汽车站。东北人说话声音很大,嗓音又怪,他们自以为好声好气,在我听来,却象是成心吵架。我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也不好意思再问,只好继续问下一个人,到后来,我壮着胆子问了交警,总算得到答案。

  我坐长途汽车去了双鸭山农场,那里有我一个朋友,在民办学校里当语文老师。他是个好人,不但收留了我,还把身患重感冒的我送到了医院。

  凄风冷雨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几乎摧毁了我的健康。感冒引发了肺炎,我不得不住进当地医院,当病情终于好转时,几乎花光了朋友的所有存款。

  出院后,我要把所剩无几的现金和手机、手表全都给他,他不肯收,说钱都是人挣来的,朋友是交来的,那不是一回事儿。我一再坚持,他就说“再这样我可翻脸啦!”

  我只好欠下这个情,在学校里找了个保安的活,聊以维生。我运气不错,这几年农场的日子好过多了,工资虽然少,但也不至于拖欠。朋友告诉我,前些年——大概就是 94年冬天吧,学校连续十八个月不开工资,老师饿着肚皮上课,后来实在熬不住,只好闹罢课。那阵子,我朋友每天都得起大早推着小车卖豆腐赚钱养家糊口。

  我一直以为,罢课是知识分子闹革命的手段,真没想到,贫穷竟能迫使灵魂工程师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事业,做出这种可笑而可悲的选择。在他们自身,想必也是无可奈何的,和我的教师朋友们一起工作、生活,我深深理解,假如他们但肯有一丁点活路,也不会做出这种愧对良心丧尽师德的事。

  我后来又打听过罢课的事儿,老师们都不肯说,嫌丢人。我又问过几个学生,他们都很怀念的说:那阵子贼好玩,老师不上课,学生爱来不来,他们开始还不敢闹,坐在教室里发呆,过了两天,就带麻将和扑克来教室玩。班长去请老师来上课,谁都不来,都在办公室抽烟打牌呢。

  我想,在那种情况下,教师也是无罪的。可那些罢课期间天天蹲在教室发呆的学生确实不折不扣的受害者,那么,错在何处呢?贫穷?抑或它的制造者。我一无所知,我只知道,在改革开放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城乡贫富的差距,会让任何一位有良知的中国人无地自容。我只知道,当人们谈起农场的现状时,就会从十几年前的场长一直骂到现任,几千万的欠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从八十年代初期的大锅饭、铁饭碗,到多年来改革的匆匆上马、一刀切、一窝蜂,到最后纷纷落马一事无成,砸进去大把大把的资本,无力回收。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银行,三角债转来转去转成一本死账,交通不便,歉收没饭吃,只能靠国家救济,丰收粮食卖不出去,白白烂在仓里,自家平房前有院子后有园子,吃菜都是自己种,穿衣都是买布自己缝,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哪有什么商机?

  我从小在城市长大,如今却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也亲眼看到了无数比我聪敏善良十倍百倍,更有权力获得幸福的男男女女,被生活的重担压垮,心灵与肉体,都变得惨不忍睹。

  我一向以为,杀人和抢劫都只是港片制造出的精神垃圾,可我却敢发誓,在这里,三百块钱就能买下一条命。我朋友的远房表哥,一个跑运输得车老板,就被一群邻居用凑出来的三百块钱买来的亡命徒用手斧砍断了脖子。原因,很简单,就是看不惯有钱人。更可笑的是,这里的警察全都是从社会上招聘来的无业游民,本是地痞出身,穿上一件老虎皮就成了人民警察,这治安,怎能让人安心?

  在我来东北的前一年,当地警察局长一家三口夜里被人用细电线绑在床上,然后用火药枪顶住天灵盖打穿。直到现在也没抓住凶手。

  我不过是个体大肄业的垃圾学生,识几个字罢了,算不得知识分子,可就算这样,在这种精神极度贫乏的环境中仍感到苦闷的让人发疯。

  本地原来有所高中,后来维持不下去,黄了(即解散),当地人对孩子上学的态度还是比较端正的,可你想上学也没处可上阿?职中毕业,就是了不起的秀才了。

  有一次,我去工程队豆腐房买豆浆,看到一群人挤在办公室里争吵,过去一问,说是正在算工资增长率,原来每月180,现在每月210,到底增长了百分之多少,一群名曰技术员的老爷们儿,愣是没人算得准。有人说是210减180除以180,又有人说不对,是 210减180除以210,争吵不休。看着让人又伤心又生气。

  冬天学校买煤,我也去帮忙,坐大解放去了宝山矿。回来的路上,司机去汽车站找他一个同学,我在候车室等着,看到一群老头子围在火炉旁,拍着大腿大骂邓小平,骂改革,骂矿上精简人员的政策,骂他们所看不惯的一切,我实在听不下去,就跑到外头大雪地里站着发呆。那雪纷纷扬扬的下着,开着洁白无暇,落在脸上,化了,就是一滩污水。昏暗的灯光从窗口泄出来,把光秃秃、盖着积雪的煤山染成粉红色。

  第五节

  我住在传达室里,每天无所事事。朋友下了班,有时会陪我喝几杯,若是要陪女友,我就一个人喝闷酒。这种日子虽然无聊,却不至于寂寞。我这所中学有一千多学生,男生占了七成(这里的女孩很少上到中学)多是调皮捣蛋的行家。我这个保安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相处后倒也融洽。因为整个农场只有这一所中学,附近连队的学生只好住校。

  晚上很乱,喝酒、打群架之类的事儿时常发生。对这些,我管得特别严,很多学生都恨我。我并不想得罪人,可这是我的工作。校长只要查到一次住宿生违纪事件,我每月一百五十元的工资就会只剩下三分之二。

  那些小流氓才不管我的死活。他们商量着要教训我。听说已经有十几个打架能手加入了这个组织。我也曾是坏孩子,现在还是,我很理解他们的心情,也很同情他们。可我还不至于伟大到听任他们“教训”以展示自己的仁慈。我托人买了杆气枪,还有一根电警棍。得知这个消息后,那个组织就没再采取进一步活动。

  又过了两个月,孩子们跟我混熟了,常来传达室坐坐。有时后我会请他们吃麻花,或者喝一点酒。我觉得男孩子稍微喝一点没坏处。

  他们都是农村子弟,无论穿着打扮还是其他吃的用的,都比城里差得远。这里有水有电,可除了电视和收音机之外就没有其他媒体。传达室本有一部老式电话机,后来被搬到校长室。

  孩子们平日里的游戏也很单调,除了跳皮筋、蹦格、踢沙包之外,就只有滚铁圈和抽陀螺。尽管物质极端贫乏,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却并没被困苦的生活束缚住。仅以沙包而论,就被他们演绎出十数种玩法。

  我至尽还记得有种游戏,是攻击一方向防守一方所站的(半径大约一尺)圆圈里掷沙包,具体规则还很复杂。事实上,那就是棒球竞技的雏形。

  过去我妈总跟我说:穷日子有穷过法,富日子有富过法。无论什么日子,无论怎么过,我想,快乐都是等价的。

  还有一次,孩子们听说百货商店附近开了一家游戏厅,邀我一起去见见世面。虽然我不需要见什么世面,可还是兴高采烈的去了。我至今还记得,那是间狭小而潮湿的地下室,并排陈列着两台街机。余下的空间都被小脸疼得通红的男孩们塞满,偶尔也有女孩间杂其中。

  两台街机,一台是街霸(十二个角色、没有重脚那版),还有一台是骨灰版的雷龙。

  我很喜欢后者,高中的时候,我一直是那个游戏的记录保持者。

  店老板是一个文文静静的中年人,三十锄头,戴了副黑色塑胶框眼镜。后来混熟了,我就叫他“眼镜”。这种简称是我从狗日的成都人那儿学来的。多年以后,当我自己也不得不戴上眼镜,才晓得这种称谓和“秃子”、“胖子”一样,是多么的不尊重人。在此,我要向那位东北的眼镜兄,以及其他曾经被我用该称谓打过招呼的人致以由衷的歉意。

  由于附近只有这一家游戏厅,铜币卖得很贵,五角钱一枚。尽管如此,仍常常爆满。

  我总是怀着一种近乎崇敬的心情观察那些异常投入于游戏之中的小玩家,我认为他们所从事的这种简单而纯粹的行为背后,蕴涵了某中不知名的无价之宝。那种东西,对于曾经从事过专门竞技事业的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或许世界冠军登上领奖台目睹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会呈现出类似的状态。可那毕竟已经搀杂了太多太多的杂质。

  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感动。那些大吵大闹玩游戏的孩子真把我给感动的想哭,我真恨不能把他们都当成我亲生的,要在古代,我就算拼死也要学上一身武功,去当强盗也罢,当土匪也好,准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让他们想学什么学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都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心满意足。光是看到他们的笑脸,我就满足了。

  虽然。虽然我现在一无是处,可我认为自己有义务让这种珍宝在更多的领域绽放光彩,作为一个旁观者--或者说是欣赏者更贴切--理应付出的绵薄之力。有时候,能看到别人幸福也是一种莫大的快乐。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或许显得虚伪,可我实在不会更诚恳的说法,我想,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就行了,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无所谓。

  回到学校后,我翻出了一切昂贵且不实用的东西:手机、手表、水牛皮腰带、钱包、皮鞋、半新的耐克球鞋、随身听、百事可乐登山背包;没了。我把逃出学校时带走的一切全部卖给了市里的旧货市场,换了一千块钱,全部用来买书。武侠、科幻为主,世界名著为辅。

  前两者我是行家,什么程度适合中学生一目了然,世界名著我懂个鸟呀?只能跟着感觉走。

  我把这些书全搬回传达室,在炕上一层层的铺起来,看着这些花花绿绿的宝贝,我满心欢喜,即而,又变成了感叹。从前我怎么就没觉得书是好东西呢?我把书租给孩子们看,武侠、科幻一本两角,名著一本一角。

  租不起或者看腻了武侠、科幻的学生自然会选择后者。当然,主动欣赏名著的偶尔也有。

  无偿借出当然也未尝不可,但不付出些代价,他们往往不懂得珍惜。而且借了不还的事也肯定会发生。当时的那些世界名著大都出自一个名曰“中学生必读”的系列丛书。在我看来,该系列差不多把古今中外的文学遗产一网打尽。有四大名著,有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有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的短篇集,有川端康城的《千鹤·睡美人》,有大江健三郎的《个人体验》,当然更有莎士比亚的戏剧,荷马的史诗,我所列举的这些,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而我所认识的中学生,无论是城里的同学还是眼下的少男少女,从没有人真的读遍这个“必读”系列。

  我不禁怀疑,到底是中学生不争气,还是丛书的编者搞错了。关于这个系列,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我从此以后变得很畏惧“必读”二字。

  相反,倒是不在“必读”之列的几位作家引起了我的崇敬。村上春树、王小波、钱钟书和捷克伦敦,至今仍是我无限景仰的大师。

  村上春树教会了我一种类似电影剪辑的思维组合方式;王小波则告诉我什么事情一较真都会变得很可笑;妙笔生花的《围城》让我知道自嘲有时比投把匕首更犀利;《马丁·伊登》则劝我拿起了手中的笔,纪录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故事。我想,我也可以写点东西,于是,我就开始了。

  第六节

  在我看来,世上的作家都可归为两类:写别人,或者写自己。我从没有认真观察过别人的生活,能使我产生提笔欲望的,只有自己的切身遭遇,对一个从下语文就在及格线徘徊的年轻人来说,创作是一条注定崎岖坎坷的道路。当我提笔写了两行字后,立刻明白了一件事:在动笔之前 ,我迫切需要一本字典。

  接下来的两个月,我陷入了狂乱与焦虑之中。我不停的构想着一个又一个句子,可当它们连缀成文章后却成了一块惨不忍睹的百衲衣。

  我很清楚自己要写的是什么,可那些方块字就是不肯让读者明白我到底要说什么。除此之外,过渡也是我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当我完成一个句群之后,往往为如何平滑、优雅的启动下一个段落而束手无策。

  对话也是可怕的灾难。那干巴巴的语言怎么看也不像人类所出。我很崇拜钱钟书先生对十数人围着桌子喝茶、侃大山时那种活灵活现却又有条不紊的手笔,可我只要写到三人以上的对话就会绞成乱麻。

  我殚精竭虑的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有些实在克服不了,也就无可奈何了。当我花了整整八个月完成了那部六万字的手稿后,心中那份激动是无法以语言来描述的。我把订得整整齐齐的稿纸摆在饭桌上(亦即写字台),觉得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最伟大的人。这么多字,竟然都是我写出来的,它们毕竟还讲述着一个故事,这难道不是奇迹吗?

  那天晚上,我把稿纸放在枕旁,闻着墨香入睡。

  我梦见了爸爸,我告诉他我在写小说,他一点也不吃惊,平静的对我说:“是呀,你早就该写了。从小我就这么脚你的…”

  我从小到大一直朝三暮四,可实在没料到,最终陪伴我一生的职业,不是长跑不是武术更不是足球,而恰恰是最先放弃的写作。

  人这一辈子,有时候真的很像一个环。走啊走,最后又回到了起点。我也有梦到茉莉,比梦到老爸的次数还多。我骄傲的告诉她我这一年来一直在写一本小说,一个真实的故事,主角就是我和你。现在,我总算把它写完了。我很想把这本书送给茉莉,假如能出版,我将会欢天喜地的在扉页上签下一行字:送给我永远的爱人山口茉莉。

  我也想知道她对这本书的评价,也学她掩卷后还会露出那三分尴尬三分诱惑三分羞涩外加一分气定神闲的微笑。

  可是,可是总是看不到。即便在梦里,泪水也会蒙住我的实现。仿佛被梦魇攫住了灵魂。我迫切的想把手稿变成铅字。

  第二天一早,我跑到报刊亭买了所有种类的杂志,我从上面记录下各种出版社的联络地址,打算一一尝试。农场附近没有复印社,我那时已身无分文,没钱去市里复印。

  我没有别的法子,只好用手抄,一边抄一边改,尽量想把文章修改的尽善尽美。它或许不够完美,却不能允许一丝半点的轻慢、权宜、摸棱两可存在。它至少应该是虔诚的。

  我虔诚的抄写着稿子,等到自认为已经无懈可击时,就投向某家出版社或杂志社,希望能够获得同样虔诚的答复。我苦苦的等待着,可是,我的虔诚最终被贴上了自作多情的标签。

  退稿信一封接着一封,偶有给出退稿原因或修改建议的,总会让我欣慰不已。不管怎样,他们毕竟承认了我的工作。可大部分信函都只是为退稿而退稿,某些出版社干脆就只有一句话:拒收手写稿。

  我不懂这话里到底有什么玄机,难道我写的字不够工整吗?可我已经很用心了,几乎每个字都规规矩矩的仿宋体正楷。那时我还报着另一种幻想,认为编辑毕竟有编辑的规矩,既然人家不喜欢看手稿,我就发复印稿好了。

  学校每月十五开工资,我一拿到钱,立刻赶汽车进城。在市职业中转附近找到一家打字社,请那位打工的学生妹帮我复印了五份手稿。那姑娘是个黑里俏,性格开朗,说话飞快,赛过机关枪。她说从来没见人复印过这么多页的信。我说不是信,是我写的小说。她听了很惊讶,瞪着眼睛问:“你还会写小说?真看不出来呀!”

  我说是呀,看是的确看不出来。她说很想看看,就又多印了一份,我被退稿退怕了,觉得只要有人看,就是作者的福气。我很高兴的离开打字社后,找了个邮局,把手稿全都寄出去。剩下的钱,除了车票,就只够买一瓶老白干,幸亏学校供伙食,要不然我真得饿死。

  回学校后,我找来眼镜和当初送我去医院的那个朋友,喝了个酩酊大醉。他们问我小说的事怎么样了,我说“这回准成!你们就等着我请客罢。”当时我是真的喝糊涂了,否则给个天作胆也不敢说这种话。

  我要出书的事儿就这么传出去了,而且越传越邪乎,人人见了我都要道喜。窘得我无地自容。就在我自己也被整得快要信以为真的时候,又收到了退稿信。

  这次著名了只收“已编辑的打印稿”。我咬咬牙,二话不说,拔腿就出了门。黑里俏见我又来了,很是高兴,请我喝参茶,还一个劲儿的夸我写的不错,她的几个同学也都看了,都说很好。我听了,心情也渐渐好起来,告诉她说:“今回还得麻烦您,这书稿人家出版社只收打印版。”

  黑里俏说:“是吗?还有这规矩呀。那也成,我帮你打出来吧。你什么时候要?”

  我说“越快越好”。

  “那明天中午吧。最迟明天中午搞定。”

  “那可真谢谢您了,妹子,那得多少钱啊?”

  她皱着眉头算了一下,说打印一份复印四份总共一百三十五,收你一百块吧。

  “那哪行啊!我总不能让你倒贴我,你又不是老板。”

  “就因为不是老板才收一百,要不然我白干都行。我还白看书了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而已不好坚持,摸出一张百元钞票塞给她,“那我先把钱给你,明儿中午过来拿稿子。”

  她说不用先交钱,我说“我没别的意思,主要是这钱在我手里存不住,一转眼就会成酒精了。”

  她一听这话,就乐了,还说“你你还不找个媳妇儿管着你?”

  我叹了口气,突然觉得身心俱疲,发了会儿呆,也没再说话,穿上大衣就走了。第二天晌午,我拿到了墨香扑鼻的打印稿,高兴的手舞足蹈。黑里俏说,“你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个小孩子。”

  我不好意思的笑笑,发现她正坐在板凳上捧着一个很大的搪瓷缸子喝水。被呛得直咳嗽,脸色很差,眼中布满血丝。我问她“怎么喝水喝得那么急?又没人跟你抢。”

  她白了我一眼,笑着说,“你抢我也不给你喝,我一坐久了就肚子痛,喝点开水就好了。”

  “肚子痛?怕是要生了吧。”

  “生你个大头鬼!快滚吧你!别在这儿闹心了。”

  我笑着走了,心情非常的舒畅。心想,黑里俏真是个好姑娘。

  【编者按】

  作者挣扎着要从书里面跳出来,结果,我们被拖了进去。

  (本来老六)